深圳小产权房

深圳首批城中村小产权房治理

阅读:10942发布时间:2018-08-29

  近日,深圳首批城中村小产权房 综合治理启动:12个自然村,总投资超16亿元;罗湖区建筑工务局发布《关于罗湖区笋岗、莲塘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公示》,根据《罗湖区政府重大项目公示办法》,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


小产权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罗湖区将完成12个城中村综合治理任务,包括东晓街道大望社区和梧桐社区10个自然村,笋岗街道笋岗村,莲塘街道西岭下村,合计总投资超16亿元。


  “城中村小产权房”是深圳城市发展的特殊载体和重要单元,在促进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规划布局、调节城市功能、增进多元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有关资料统计,深圳城中村用地总规模约320平方公里,居住约1200万人,当前“城中村”仍存在着安全隐患突出、市政配套不足、市容环境较差等凸出问题。


  为此,深圳政府2017年出台了《深圳市城中村小产权房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称,到2020年7月底将完成全市城中村综合治理,而今年将完成全市40%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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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个村列入首批城中村综合治理


  罗湖区作为先行先试的先锋示范区,率先于2018年3月印发《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罗湖区分指挥部第二次会议纪要》,会议议定,选择东湖街道禾塘光村、横排岭村、虎竹吓村、赤水洞村、茂仔村、坑背村、塘坑仔村、大望村、新平村、新田村,笋岗街道笋岗村,莲塘街道西岭下村等12个城中村列入第一批综合治理任务计划。


  要求东湖街道办、笋岗街道办、莲塘街道办尽快确定代建单位,在3月20日前完成代建方案申报,由区建筑工务局负责项目实施。


  根据2018年4月28日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指挥部第十一次工作推进会议纪要》,会议指出,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不仅是城中村基础设施的提升,更是探索城中村振兴发展的有效路径,一定要把前期建设、后期运营和产业植入融合在一起,利用代建单位在物业管理和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结合城中村所在区域的产业特色,争取实现城中村治理与市场运营的有效对接,系统地解决好城中村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