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的深圳房价真的是水涨船高,以至于很多的年轻人都买不起房子,所以只能在深圳租房住。但是深圳租房总是会遇到一些杂七杂八的问题让人很烦恼。那么,来听一听下面这位朋友租房所遇到的问题吧
玲玲今年和朋友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交了三个月的租金,还有3000千块的押金就入住了。住了大概有十几天吧!玲玲朋友的工作有了调动,她每天都要在 公司里值夜班。可这房子白天没有人住,玲玲的朋友就觉得租着还挺可惜的。毕竟都是农村来的,挣点钱也不容易,所以不想把这些钱都浪费到这上面,这时玲玲倒是出了一个主意,咱们要不然就租一间屋子吧!这样就可以把那间屋子腾出来,找个合租人,这样不就解决了吗?玲玲的朋友一听,的确是这样,于是第二天,她就跟房东说明了情况,退租了。
退租之后,玲玲也联系房东找个合租人。房东也同意了。于是玲玲就和朋友一起租住在一 间房子里,白天她朋友住,晚上就是玲玲住,就这样住了大概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这天房东又看到了玲玲的朋友。这下房东可有些奇怪了,怎么总是见着玲玲的朋友啊!她都退租了,为什么还总是来啊!于是房东就多了个心眼,就在这儿仔细观察着玲玲租住的房子,就这样连守了几天,终于发现了猫腻。
房东找到玲玲,想要跟玲玲谈一谈。房东说,玲玲违反了规定,所以现在租金要翻倍,可是玲玲却不同意啊!我违反什么了?房东说,你这房子根本就不是你一个人住,你晚上住,你的朋友白天住,而且还总是带男人回来,我都难以启齿,我就不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如果是干一些违法的勾当,我还要报警呢!原来是因为这件事,玲玲说,的确是对房东有隐瞒,因为是怕房东不同意啊!两个人本来占了房子的两间屋子,现在我们挤了挤,就能住在一间屋子里,这样不是可以多些节省吗?我们是外来的务工人员,本来工资也不高,能省就省了,但是腾出来的那间屋子,我们的确是没有住过的,不信你可以查验,至于你说的男人,那是玲玲朋友的男友,我们也没有干什么勾当,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但房东就是不同意, 这房子谁租的谁就住,要是别人也住,那不行,那这就成了群租房了,可是我只收了你一个人的租金,你要是非得让朋友住的话,那租金就得多加。可玲玲对此了不 同意,两相僵持不下,玲玲决定走法律程序 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此,你们觉得这事该怎么解决呢?房东有没有做错?玲玲又有没有做错?走法律程序的话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