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

请善待小产权房,善待我们的农民朋友

阅读:11031发布时间:2018-09-20

  小产权房本来是不应该出现的。假如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有足够的公平正义的话,是不应该有“小产权房”这回事的。因为小产权房的出现,其实是法律制度极度不公,普通百姓和弱小农民财产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和扭曲的结果。


  公正而普遍地保护百姓财产权利,是政府的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它们也正是以这个为理由向我们收税的。但是,当政府从我们手中收走税款,养起一只庞大军队和警察之后,却不是用来保护我们的产权,相反,它们用来侵犯和掠夺我们的产权。它们不允许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房屋,不允许我们将自己的房屋和土地出售给自己的同胞。在土地上建设和销售房屋,成了政府官员达官贵人的特权和敛财手段。


小产权房


  这当然损害了城市居民的利益。我敢打赌,假如我们允许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使用权,允许人们将更多农业用地转为城市用地,允许小产权房公开建设和销售,那么,中国城市房价将马上下降,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房价下降三分之一都不是神话。但是,很显然,这种好事出现的机会不大,那些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哪里愿意让小产权房合法化,因为一旦城市房价下降,他们就少了很多捞钱机会。


  同时,由于农民不能自主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工商业用地,很多工商业企业会因为厂房不足而发展受阻,而这回过头来又会损害农民利益,因为他们不能更快更早地转入工商业就业。而要让更多农民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就必须让他们能更多的从事工商业活动,死守一亩三分地,光靠种植一点粮食蔬菜,是永远不可能让他们过上什么富足生活的。有些人,一边年年高喊要为农民增收作贡献,一边继续维持损害农民利益的经济政策,你说这些人虚伪不虚伪?


  如果我说“小产权房”问题还损害了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的话,你会以为我把问题扯大了。但事实如此。一项法律的制定,它对产权的保护必须是公正而普遍的,它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它不能够限制一部分人权利,却赋予另一部分人特权。这样的法律,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可,不会得到人们的主动维护,相反会被人们普遍违抗。


小产权房


  这样的法律当然是有违人心公道的。因而很多人民纷纷拿出自己的实际行动反抗:农民自主在自己的土地上盖出漂亮房屋,面向城市居民销售;城市居民也绕过政府,直接向农民老乡购买房屋。当这一点被政府发现之后,他们就冠之以“小产权房”,意思是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得不到政府的保护,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干脆把这些房屋给炸毁。


  朋友,你说这是一幅多么恐怖可悲的景象啊!如果我们的农民同胞胆敢自己建设房屋,胆敢将这些房屋销售和出租给城里人,而我们城里人如果胆敢去购买居住这些房屋的话,就有可能被没收、被摧毁。因为这是“小产权房”。